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821)询比公告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821)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821)(项目编号: ZYT-20241127-053),采购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82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监控设施维保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系统调测、试运行、运行、调试、项目管理、培训、售后服务、维护、保修等工作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交货地 交货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点 期
详见采
1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常州市 /
购文件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
、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项目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
1.2.3实施地点:常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本项目不涉及分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816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打印件。(网站首页点击"信用服务"选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供应商名称,截屏查询结果)
2.3供应商须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4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2.4供应商在中国电信MSS合同系统中的"信用管理模块"中无违规失信信息。(提供承诺书)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5.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响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响应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响应人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供应商须具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地区2024-2025年度DICT系统集成和服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项目标包一系统集成类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提供合格通知书扫描件)2.9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提供承诺书。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4时00分(邮寄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
4.2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或邮寄递交纸质档应答文件
4.3 递交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中吴大道夏雷村电信物资采购室5号楼202室。
4.4 唱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唱价
4.5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逾期送达(寄达)或者未送(寄达)达指定地点的;
4.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5.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2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夏凉路夏雷村188号物资采购中心5号楼202室邮 编:210003
联系人:陆柯成
电 话:13775119115
电子邮件:1685404203@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24944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日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821)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821)(项目编号: ZYT-20241127-053),采购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82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监控设施维保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系统调测、试运行、运行、调试、项目管理、培训、售后服务、维护、保修等工作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交货地 交货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点 期
详见采
1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常州市 /
购文件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
、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项目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
1.2.3实施地点:常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本项目不涉及分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816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打印件。(网站首页点击"信用服务"选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供应商名称,截屏查询结果)
2.3供应商须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4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2.4供应商在中国电信MSS合同系统中的"信用管理模块"中无违规失信信息。(提供承诺书)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5.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响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响应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响应人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供应商须具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地区2024-2025年度DICT系统集成和服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项目标包一系统集成类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提供合格通知书扫描件)2.9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提供承诺书。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4时00分(邮寄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
4.2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或邮寄递交纸质档应答文件
4.3 递交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中吴大道夏雷村电信物资采购室5号楼202室。
4.4 唱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唱价
4.5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逾期送达(寄达)或者未送(寄达)达指定地点的;
4.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5.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2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夏凉路夏雷村188号物资采购中心5号楼202室邮 编:210003
联系人:陆柯成
电 话:13775119115
电子邮件:1685404203@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24944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日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821)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821)(项目编号: ZYT-20241127-053),采购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82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监控设施维保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系统调测、试运行、运行、调试、项目管理、培训、售后服务、维护、保修等工作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交货地 交货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点 期
详见采
1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常州市 /
购文件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
、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项目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
1.2.3实施地点:常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本项目不涉及分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816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打印件。(网站首页点击"信用服务"选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供应商名称,截屏查询结果)
2.3供应商须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4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2.4供应商在中国电信MSS合同系统中的"信用管理模块"中无违规失信信息。(提供承诺书)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5.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响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响应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响应人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供应商须具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地区2024-2025年度DICT系统集成和服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项目标包一系统集成类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提供合格通知书扫描件)2.9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提供承诺书。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4时00分(邮寄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
4.2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或邮寄递交纸质档应答文件
4.3 递交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中吴大道夏雷村电信物资采购室5号楼202室。
4.4 唱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唱价
4.5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逾期送达(寄达)或者未送(寄达)达指定地点的;
4.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5.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2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夏凉路夏雷村188号物资采购中心5号楼202室邮 编:210003
联系人:陆柯成
电 话:13775119115
电子邮件:1685404203@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24944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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