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榄核镇2024年“百千万工程”宣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榄核镇2024年“百千万工程”宣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榄核镇2024年“百千万工程”宣传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3.1908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831908.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榄核镇2024年“百千万工程”宣传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榄核镇2024年“百千万工程”宣传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包组)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11、已成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资料工本费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获取纸质采购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2日17时30分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开具收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获取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获取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获取采购文件后,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