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滨海投资第二批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滨海投资第二批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SCRFQ2024112500003)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年滨海投资第二批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入围公开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750万元,招标人为 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滨海投资第二批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0888)2024年滨海投资第二批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权的制造商。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 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照成立之日起算,提供之后的财务报告。 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非框架协议类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类合同以合同有效期为准)至少3项同一合同下年度采购金额在700万元(含)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同类项目指燃气用PE管材的销售业绩。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数量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若提供框架合同且未体现采购金额的,须同时提供体现采购金额的详细订单或发票或"燃气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加盖燃气企业公章,无公章业绩不认可)",框架协议类业绩以单年度采购额为一项业绩证明,同一协议下不同年度采购额在700万元(含)及以上的可视为多项业绩,按该框架合同项下订单或发票金额之和计算合同金额;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或未体现采购金额等原因无法判定的,对应业绩不计入(提供复印件); 注:合同内存在多个物资品类的,合同明细应体现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如有)及该品类合计金额信息。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 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投标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提供复印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仅提供关键页,包含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报告正文中包含行政处罚的内容页(如有时)附在投标文件中,但评审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 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详见公告第七部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一楼
七、其他
(一)综合说明:
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2024年滨海投资第二批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采购范围:De32-De400,PE100/SDR11,PE100/SDR17),本项目预估采购预算总金额约750万元。本项目采购预算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实际结算时以招标人或
其分、子公司发出的有效《采购订单》为准。
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的生产加工、检验、包装、运输、装
卸、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3.合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
4.交货期:自下发采购订单日起,正常交货期≤7天,紧急交付要求和零散订单,双方协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6.交货地点:需方或其分、子公司施工现场或需方指定地点。
7.入围方式及分配原则: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确定框架协议入围单位共3家。入围方式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根据最终评分排名顺序进行中标份额分配。中标份额分配原则:第一中标人50%,第二中标人30%,第三中标人20%。
8.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泰达控股阳光e采平台(http://cloud.teda.com.cn:5200/ecai.html)。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领取文件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招标文件标书费用为每标段(标包)500元/套,售后不退。
2.报名单位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ESCRFQ2024112500003+项目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滨投新智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75630188000204672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汇款单、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btxzkj@163.com(以上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须按统一要求格式提供,报名前请先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18920902169)。
4.邮件主题为:ESCRFQ2024112500003+报名资料+投标人名称。 5.报名日期以收到完整版资料为准,每日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提交正确的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报名。
注:请各报名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招标人会将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节点作为最终报名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17时为收到投标单位报名邮件中显示的时间点。
注: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总部)内控法务部,电话:022-58801855,负责人:赵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6号楼501-502室联 系 人: 王虹
电 话: 022-58801619
电子邮件: wanghong@binhaiinv.com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投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6号楼501-3室
联 系 人: 魏书远
电 话: 022-58801834
电子邮件: tjbtxzkj@163.com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