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新竹路权组期工程抗震支架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新竹路权组期工程抗震支架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竹路枢纽(一期)工程抗震支架专业分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抗震支架二次设计采购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长春市泰菜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竹路枢纽一期工程抗震支架专业分包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竹路枢纽(一期)工程抗震支架专业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企业业绩: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9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证明文件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或提供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5)法人授权书原件;(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竹路枢纽(一期)工程抗震支架专业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竹路枢纽(一期)工程抗震支架专业分包工程
2.2招标需求:抗震支架二次设计采购及安装。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5供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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