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4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合作项目己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院内一体化HIS系统、协同办公和CA、DRG和防统方、微信小程序、智能POS银医接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像段,本次拾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罪截图加盖公章。
2.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5.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具有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并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要求净利润成立期间不为负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长春市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长春市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和在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3)承诺后续该项目相关交易使用工商银年账户进行结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到2024年12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1)营业执照;(2)授权委托书(含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