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春高新金赛药业科创总部及研发中心幕墙专业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市长春高新金赛药业科创总部及研发中心幕墙专业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金赛药业科创总部及研发中心(1号单体、2号门卫)幕墙专业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赛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金赛药业科创总部及研发中心(1号单体、2号门卫)幕墙专业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高新金赛药业科创总部及研发中心(1号单体、2号门卫)幕墙专业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高新金赛药业科创总部及研发中心(1号单体、2号门卫)幕墙专业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且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一项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三项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 1月 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年 1月 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或间接诉讼关系,过往合作存在不良记录及违规行为或在招标人禁用名单之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1月 25日 09时 00分到 2024年 11月 29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月 25日至 2024年 11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 00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13时 30分至 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 20日 09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 20日 09时 30分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金赛药业科创总部及研发中心幕墙专业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赛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号单体、2号门卫)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金赛药业科创总部及研发中心(1号单体、2号门卫)幕墙专业工程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121335.5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83280.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82307.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8055.09平方米),占地面积 7714.97平方米。建筑幕墙总高度为 58.6米,地上 11层,幕墙投影面积约 40000 平方米,具体幕墙施工面积详见招标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高新金赛药业科创总部及研发中心幕墙专业工程,幕墙形式包含单元式幕墙及框架式幕墙,包括但不限于幕墙深化设计、竣工图、试验、BIM运用、视觉样板、材料封样、四性试验、单元体加工、原材料加工、涉及单元体玻璃幕墙系统及开启系统、框架玻璃幕墙系统、单元体铝单板幕墙系统、框架 T钢包不锈钢幕墙系统、铝拉伸网幕墙系统、铝单板小雨棚系统、铝单板斜拉杆大雨棚系统、铝合金门系统、旋转门系统、重型地弹门系统、玻璃栏板、防雨百叶、埋件、开启扇、封修、防雷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2月 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11月 30日;工期共:340日历天。项目整体竣工日期:2026年 6月 15日;
2.5项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青黛路与芙蓉花路;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保证本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 100%,不影响发包人评定“白玉兰”奖。
2.7安全文明要求:杜绝死亡、重伤和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轻伤频率小于 1‰以下。确保“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2.8最高投标限价 9138715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且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一项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三项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 1月 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年 1月 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或间接诉讼关系,过往合作存在不良记录及违规行为或在招标人禁用名单之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月 25日至 2024年 11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 00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13时 30分至 16时 00分(北京时间,
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4.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 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月 20日上午 09时 30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