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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富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16:22:49  |   浏览量:2   |  所属地区: 云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云南省水富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水富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水富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8862487.73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水富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水富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2024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4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水富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水富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2.2项目编号:YNJC2024-11120号。

2.3预算金额:8862487.73元/年。

2.4采购范围:水富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入选中标人数量:3家。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2.7交货地点:水富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2.8交货期限: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按时、按需、按量供货。

2.9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

2.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2024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4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

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加盖鲜章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④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缴纳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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