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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气体定点采购项目2025年度直接供应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18:19:15  |   浏览量:2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实验气体定点采购项目2025年度直接供应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J2024112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实验气体定点采购项目2025年度直接供应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省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主要包括:液氮、高纯氩气、高纯氮气、高纯氦气、高纯乙炔、除烃空气、二氧化硫、甲烷、高纯氧气、一氧化氮等,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实验气体定点采购项目2025年度直接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实验气体定点采购项目2025年度直接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详见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详见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详见格式)。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5 08:30到2024-12-02 17:30

获取方式:携带报名材料前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26号苍梧生活广场A区东南侧3楼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6 15: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16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26号苍梧生活广场A区东南侧3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YJ20241120

标段名称:实验气体定点采购项目2025年度直接供应商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照费率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100%,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满足江苏省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及检测工作需要,严格规范实验气体的采购、管理和发放,同时防止大量存储气体带来的安全隐患,拟遴选1家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为江苏省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提供2024年度实验气体的配送服务。

主要包括:液氮、高纯氩气、高纯氮气、高纯氦气、高纯乙炔、除烃空气、二氧化硫、

甲烷、高纯氧气、一氧化氮等,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详见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详见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详见格式)。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8:30分至2024年12月2日17::30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2地点:前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26号苍梧生活广场A区东南侧3楼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能够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接收地点:(连云港云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26号苍梧生活广场A区东南侧3楼会议室。

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云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26号苍梧生活广场A区东南侧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次招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3.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

联系人:仲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连云港云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26号苍梧生活广场A区东南侧3楼

联系方式:马工 18961381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主任

电话:1590513856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连云港云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

联 系 人: 仲主任

电 话: 15905138566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连云港云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26号苍梧生活广场A区东南侧3楼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18961381251

电 子 邮 件: 185176399@qq.com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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