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招标信息平台


沐淇盱眙200MW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3 09:33:13  |   浏览量:2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沐淇盱眙200MW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411220032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沐淇盱眙200MW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淮安沐淇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沐淇盱眙200MW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沐淇盱眙200MW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2 09:00到2024-11-29 17:00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3 14:00

递交方式:纸质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13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沐淇盱眙200MW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沐淇盱眙200MW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盱审批备[2024]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沐淇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沐淇盱眙200MW渔光、

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初步选址位于淮河镇、管仲镇和鲍集镇周边区域。

2.1.2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00MW,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0亩,新建200MW光伏发电系统和并网设备设施。

2.1.3总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550日历天。该项目竣工为交钥匙竣工,工期已含设

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调试,项目验收,办理并网手续等。必须满足项目验收日期的要求,并确保项目竣工日期及并网验收时间,逾期未完成,将予以处罚。

2.2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道路、路政管网、环卫设施、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

装、试验、保护定值计算整定、检查测试、调试试运、协调电网公司、办理并网、调度及供电手续、第三方进行的工程质量安全咨询服务、质量监督、电能质量检测、涉网试验(包括但不限于AGC/DGC/AVC/SVG/一次调频/光功率预测等性能试验等)、等保测评、第三方进行的并网光伏电站性能检测与质量评估、施工许可证办理、并网、安全设计专篇、消防、档案等所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并网发电后一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投标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等;工程验收;

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否则不论招标文件是否

涉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

理、土地租赁、青苗补偿及其他补偿、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

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临时性用地、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100MW及以上的光优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1)业绩的认定需提供合同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等)。时间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上不能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信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项目中的任职),则提供企业任职文件等可证明项目经理业绩材料的文件。证明资料须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只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所在单位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均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书均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注: 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00MW及以上的光优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1)业绩的认定需提供合同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等)。时间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资料须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只对投标人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5月至10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

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得为退休人员。证明材料均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如联合体投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获取方式:现场。

现场获取时,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会议室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一份(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文件的投递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淮安沐淇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宁双路18-8号建邺科技创新产业园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联系方式:章工、胡工:13913346428、138133826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淮安沐淇新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沐淇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宁双路18-8号建邺科技创新产业园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联 系 人: 章工、胡工

电 话: 13913346428

电 子 邮 件: /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招标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来源于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