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东莞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第一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拟对东莞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寒溪河流域项目拟对常平镇、大朗镇、松山湖和黄江镇4个镇街52条河涌实施水质提升、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包括管网查缺补漏、管网改造、源头雨污分流、截流系统改造、水环境治理、内涝点整治等工程,其中排水管网最大管径为DN2000,水环境治理和内涝点整治等涉水利建设内容的设计规模主要为中型或小型。(最终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第一阶段工程投资估算约44223.64万元,第一阶段工程建安费用约35378.91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寒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设计,1、包含但不限于对拟建设区域进行施工图
设计、BIM设计、施工现场配合等阶段,设计内容包括管网查缺补漏(含查缺补漏、管网结构性与功能性质量缺陷修复、管网过流能力不足改造、管网高水位治理、沿河包封管与挂管改造等)、管网改造、源头雨污分流、截流系统改造(含截流井末端总口溢流与倒灌改造等)、水环境治理、内涝点整治等;2、负责施工图设计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等,及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技术审查、验收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6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评审和审批的时间以及项目实施施工配合服务的时间)其中:
(1)施工图设计: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之日起个6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报批图纸;
(2)配合服务期:全程监督,设计人须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施工问题处理,定期参加发包人的现场协调会议,实时或在满足发包人项目发展进度的前提下,另行协商。
备注:①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服务期顺延至所有内容完成为止。②设计人须按发包人的工程节点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将各阶段设计工作穿插进行,优化设计周期。
2.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资格预审申请已通过,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以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即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开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11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2)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2)室。
5.2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人事科;
电话:0769-22411528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九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69-22203133(住建局)、0769-22830700(水务局) ;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83号(住建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 号汇峰中心H座6 楼(水务局) 。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6.5 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 (1)银行电子保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3)保险电子保单;(4)其他: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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