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生物工程学院(沛县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徐州生物工程学院(沛县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徐磋商(2024)GDZX(GD) 102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生物工程学院(沛县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沛县张寨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徐州生物工程学院(沛县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29.85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徐州生物工程学院(沛县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州生物工程学院(沛县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2 09:00到2024-11-28 17:00
获取方式:1.发售地点:江苏国鼎中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大学路万业智慧公馆H2-2-102 ),联系人:刘洪元 051683891689。 2.磋商文件获取: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一套: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
方式、邮箱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将以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2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02 14:30
开标地点:江苏国鼎中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大学路万业智慧公馆H2-2-102)。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徐磋商(2024)GDZX(GD) 1027
项目名称:徐州生物工程学院(沛县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8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00至2024年11月2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江苏国鼎中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大学路万业智慧公馆H2-2-102 ),联系人:刘洪元 051683891689。
3.磋商文件获取: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一套: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将以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北京时间)14:30,截止时间之后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国鼎中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大学路万业智慧公馆H2-2-1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洪元 联系电话:051683891689
地址:徐州市大学路万业智慧公馆H2-2-102。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沛县张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沛县张寨镇
联 系 人: 姬部长
电 话: 18205212817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国鼎中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7号楼2层235室联 系 人: 刘洪元
电 话: 051683891689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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