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水文管理办法》起草等工作服务采购(二次)磋商公告
《淮安水文管理办法》起草等工作服务采购(二次)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SW-105012005-2024-1677)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淮安水文管理办法》起草等工作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淮安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淮安水文管理办法》起草等工作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水文管理办法》起草等工作服务采购(二次)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水文管理办法》起草等工作服务采购(二次)磋商公告: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仅需提供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3)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2024年5月~2024年10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4)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2024年5月~2024年10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2 09:00到2024-11-28 17:00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栋三楼 方式:①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栋三楼)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②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和文件获取表(电话联系采购代理公司,由采购代理公司提供电子文本)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aiansuzi@163.com,而后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2 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02 09:30
开标地点: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栋三楼
七、其他
《淮安水文管理办法》起草等工作服务采购(二次)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淮安水文管理办法》起草等工作服务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栋三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SW-105012005-2024-1677(二)项目名称: 《淮安水文管理办法》起草等工作服务采购(二次)(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8万元
(五)最高限价:18万元
(六)采购需求: 《淮安水文管理办法》起草等工作服务采购(二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文件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制定依据
汇编、制定依据对照表等工作,2024年12月中旬前完成文件修改工作。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仅需提供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3)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2024年5月~2024年10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4)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2024年5月~2024年10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周
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栋三楼
方式:①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栋三楼)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②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和文件获取表(电话联系采购代理公司,由采购代理公司提供电子文本)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aiansuzi@163.com,而后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葛工,电话:0517-89080277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
地 点: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栋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
磋商地点: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栋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旦交纳磋商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2.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未按获取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淮安分局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41号
联系人:颜工 电话:0517-83719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栋三楼
联系人:葛工 电话:0517-89080277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淮安分局
2024年11月2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淮安分局
地 址: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41号
联 系 人: 颜工
电 话: 0517-83719512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栋三楼
联 系 人: 葛工
电 话: 0517-89080277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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