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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20 01:54:16  |   浏览量:3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2191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7824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20日历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1名,份额:100%。

注: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

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备部分报价:75221.24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报价:40400元(不含税)。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项目实施地:新疆博州地区双河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1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3信誉状况:

(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询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询比资格)。

2.1.5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本次询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为了本项目有良好的竞争力,现允许授权代理响应,代理商须针对本次响应产品提供加盖制造商及代理商公章的授权书或合法经销证明文件。同一品牌响应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如同一品牌响应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则否决代理商响应;如同一品牌响应产品出现不同代理商同时响应的,相关代理商响应均被否决。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1)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地 址:博乐市顾里木图路62号

邮 编:8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167799948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新疆项目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城A2座3单元5楼邮 编:830000

联系人:张玥怡、冯立泉

电 话:17799284738、17799667000

电子邮件:18999231892@189.cn、2409398544@qq.com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2191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7824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20日历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1名,份额:100%。

注: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

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备部分报价:75221.24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报价:40400元(不含税)。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项目实施地:新疆博州地区双河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1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3信誉状况:

(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询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询比资格)。

2.1.5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本次询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为了本项目有良好的竞争力,现允许授权代理响应,代理商须针对本次响应产品提供加盖制造商及代理商公章的授权书或合法经销证明文件。同一品牌响应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如同一品牌响应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则否决代理商响应;如同一品牌响应产品出现不同代理商同时响应的,相关代理商响应均被否决。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1)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地 址:博乐市顾里木图路62号

邮 编:8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167799948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新疆项目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城A2座3单元5楼邮 编:830000

联系人:张玥怡、冯立泉

电 话:17799284738、17799667000

电子邮件:18999231892@189.cn、2409398544@qq.com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2191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7824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20日历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1名,份额:100%。

注: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

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备部分报价:75221.24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报价:40400元(不含税)。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项目实施地:新疆博州地区双河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1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3信誉状况:

(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询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询比资格)。

2.1.5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本次询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为了本项目有良好的竞争力,现允许授权代理响应,代理商须针对本次响应产品提供加盖制造商及代理商公章的授权书或合法经销证明文件。同一品牌响应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如同一品牌响应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则否决代理商响应;如同一品牌响应产品出现不同代理商同时响应的,相关代理商响应均被否决。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1)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地 址:博乐市顾里木图路62号

邮 编:8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167799948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新疆项目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城A2座3单元5楼邮 编:830000

联系人:张玥怡、冯立泉

电 话:17799284738、17799667000

电子邮件:18999231892@189.cn、2409398544@qq.com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2191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7824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2024年某单位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20日历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1名,份额:100%。

注: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

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备部分报价:75221.24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报价:40400元(不含税)。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项目实施地:新疆博州地区双河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1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3信誉状况:

(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询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询比资格)。

2.1.5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本次询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为了本项目有良好的竞争力,现允许授权代理响应,代理商须针对本次响应产品提供加盖制造商及代理商公章的授权书或合法经销证明文件。同一品牌响应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如同一品牌响应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则否决代理商响应;如同一品牌响应产品出现不同代理商同时响应的,相关代理商响应均被否决。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1)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地 址:博乐市顾里木图路62号

邮 编:8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167799948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新疆项目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城A2座3单元5楼邮 编:830000

联系人:张玥怡、冯立泉

电 话:17799284738、17799667000

电子邮件:18999231892@189.cn、2409398544@qq.com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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