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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天津区域管理中心辖属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04:38:20  |   浏览量:2   |  所属地区: 天津市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招标公告

光大环保天津区域管理中心辖属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

司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4-134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天津区域管理中心辖属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螯合后飞灰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镇老营村。

2.2项目规模:垃圾处理规模:3×750t/d;汽轮发电机组:2*25MW。

2.3服务期限:3年,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合同签署(生效)日期/服务起止日期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将招标单位的稳定化飞灰,从飞灰暂存库运输至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运输距离约3公里。包含厂内飞灰暂存库内装车及车间内除氨设备的运维及暂存库现场卫生清理及维护,其中,叉车、飞灰运输车辆,招标单位不予提供。项目预估螯合飞灰年产量为18000吨/年,服务期3年内预估螯合飞灰总产量为54000吨,运输距离单程约3公里。

最终服务期内螯合飞灰总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量为准。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中标之后将与哈尔滨项目公司签署服务协议。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提供属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固废系统)上注册为运输单位的证明截图,并提供具有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质的证件及车辆证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已完成的运输类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aHandle.html。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通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 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nvironment.com.cn, 0755-83989817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环保天津区域管理中心辖属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镇老营村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1501

联 系 人:谭叶玲

电 话:0755-83119957

电子邮件:tanyl@cebenvironment.com.cn10. 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ter.h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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