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华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华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华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干道路翻修、围墙坎墙翻修、给水管网改造、消防外网增设消防栓,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华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华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应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应出具项目经理任命书;
5、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到2024年11月21日14时30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至我公司邮箱,邮件具体要求如下:①标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②正文:“公司名称、接收磋商文件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③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发送邮件后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3)注意事项: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同时将纸质版文件以快递形式寄出。注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4)报名时间:每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6时00分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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