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楼四至五层空调管道更换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审判楼四至五层空调管道更换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SPLKTXM-ZYGJ-2024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审判楼四至五层空调管道更换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7.986066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四至五层空调管道更换维修改造,损坏的空调管道、阀门拆除换新安装及吊顶拆除及恢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审判楼四至五层空调管道更换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审判楼四至五层空调管道更换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⑵、⑶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注册建造师二级(机电工程)及以上资格,且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 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⑷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 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6)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报名资料至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2、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 时30分至17时30分。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8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PLKTXM-ZYGJ-202411
项目名称:审判楼四至五层空调管道更换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579860.66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四至五层空调管道更换维修改造,损坏的空调管道、阀门拆除换新安装及吊顶拆除及恢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⑵、⑶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注册建造师二级(机电工程)及以上资格,且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 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⑷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 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6)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报名资料至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 时30分至17时30分。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8楼)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2.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15号
联 系 人:高处
电 话:157512599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8 楼联 系 人: 田工
电 话: 13861430698
电子邮件: 8253431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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