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南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南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沅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CT-YL-2024002
项目名称: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南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50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550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0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 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允许有两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4)项目监理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相关人员,并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沅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方式:线下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沅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沅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二、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沅陵县
联系方式:鄢立飞15707404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228号4楼
联系方式:宋先生07452268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鄢立飞
电 话: 1570740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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