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供水工程总承包以及与项目相关的监理、审计等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供水工程总承包以及与项目相关的监理、审计等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XZP202405070046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供水工程总承包以及与项目相关的监理、审计等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00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供水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总投资约95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供水工程总承包以及与项目相关的监理、审计等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供水工程总承包以及与项目相关的监理、审计等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且注册到位;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社保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11月-2024年4月,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含异议投诉)各环节的活动;
3.6 信誉要求为近5年无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5-07 08:30到2024-05-11 17:00
获取方式:4.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36号大院饭店北侧宝丽来电梯入口6楼) 4.3报名费用(500元人民币/份,报后不退); 4.4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17 15: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17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36号大院饭店北侧宝丽来电梯入口6楼)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对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供水工程总承包以及与项目相关的监
理、审计等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供水工程总承包以及与项目相关的监理、审计等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本项目为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市东部城区供水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总投资约9500万元;
2.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审计)的招标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文规定标准计算(计算基数为9500万元,审计核减额按5%计算)为48.17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3招标范围:为提升东部城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政府部门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要求及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规划,实施茅口三期DN1400出厂水管线、振华路及连接线DN1000给水管线、东方大道DN1000给水管线、云霞路DN800给水管线项目。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总承包、监理、审计招标工作的招标代理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且注册到位;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社保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11月-2024年4月,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含异议投诉)各环节的活动;
3.6 信誉要求为近5年无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36号大院饭店北侧宝丽来电梯入口6楼)4.3报名费用(500元人民币/份,报后不退);
4.4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15时 00分。
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36号大院饭店北侧宝丽来电梯入口6楼)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七、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
9.1、投标人注意事项:
9.1.1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社保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11月-2024年4月,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含异议投诉)各环节的活动。
9.1.2开标评标现场,实行现场签到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出示身份证并在开标记录表中亲自填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材料。
9.1.3开标过程中的异议现场提出,招标人给予解答和书面记录。
十、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窦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
联系电话:17714157795 经 办 人:陈工
2024年05月0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69号
联 系 人: 窦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能科技园商业B号楼1-108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17714157795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