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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04-27 10:21:17  |   浏览量:17   |  所属地区: 重庆市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SDZB-24-127W)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9.4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片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包1;

(002)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包2;

(003)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包3;

(004)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包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许可证: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资格业绩: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1个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业绩,且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复印件、结算单或发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张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控股管理关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不得存在的情形: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邮政黑名单: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002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许可证: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资格业绩: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1个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业绩,且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复印件、结算单或发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张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控股管理关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不得存在的情形: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邮政黑名单: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003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包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许可证: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资格业绩: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1个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业绩,且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复印件、结算单或发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张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控股管理关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不得存在的情形: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邮政黑名单: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004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包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许可证: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资格业绩: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1个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业绩,且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复印件、结算单或发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张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控股管理关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不得存在的情形: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邮政黑名单: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6栋404室)递交《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并以扫码方式缴纳资料费购买磋商文件。2、非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资料费以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转账成功后,需将转账截图和《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一起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342720479@qq.com邮箱进行确认(注:转账汇款时需按要求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资料费等信息)。3、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才被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8栋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8栋1楼会议室)

七、其他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片区分公司的委托,对黔江片区分公司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标包 标包区域 类别 权重系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限价折扣系数(%) 备注

包1 黔江区域 水产、畜禽肉食类 40% 23.32 88.20% 外购果蔬类 40% 23.32 90% 外购

粮油等副食类 20% 11.66 92.10% 以平台为主,外购为辅包1采购预算:58.3万元。

包2 彭水区域 水产类、畜禽肉食类 40% 20.12 78% 外购果蔬类 40% 20.12 85% 外购

粮油等副食类 20% 10.06 83% 以平台为主,外购为辅包2采购预算:50.304万元。

包3 酉阳区域 水产类、畜禽肉食类 40% 24 88% 外购果蔬类 40% 24 86% 外购

粮油等副食类 20% 12 89% 以平台为主,外购为辅

包3采购预算:60万元。

包4 石柱区域 水产类、畜禽肉食类 40% 24.32 90% 外购果蔬类 40% 24.32 90% 外购

粮油等副食类 20% 12.16 92% 以平台为主,外购为辅包4采购预算:60.8万元。

本项目分为4个标包,参与多标包的磋商文件需分别制作。

最高限价:本次限价以"所投标包区域当地大型超市(永辉超市、佳慧超市、重百超市、农贸市场等)同类产品的最低市场零售价为基准(特价商品除外)"的基础上的折扣,供应商报折扣系数。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许可证: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资格业绩: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1个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业绩,且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复印件、结算单或发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张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控股管理关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不得存在的情形: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邮政黑名单: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本项目相关的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4月26日)起三个工作日。(三)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8日17:00时止。

(四)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6栋404室)递交《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并以扫码方式缴纳资料费购买磋商文件。

2、非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资料费以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转账成功后,需将转账截图和《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一起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342720479@qq.com邮箱进行确认(注:转账汇款时需按要求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资料费等信息)。3、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才被接收。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8栋1楼会议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北京时间10:00(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5月10日北京时间10:00

(九)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到响应文件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递交:10000元/标包(壹万元整)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小时。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11651962398

银行联行号:104653086422

注:(1)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是"××项目标包磋商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供应商须在磋商前将磋商保证金付款单的复印件(加盖鲜章)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鲜章)发送到342720479@qq.com邮箱,否则会影响保证金退还。

2、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未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后,采购代理机构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后,采购代理机构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电话:023-68484343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供应商,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自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片区分公司

地 址:黔江区舟白街道武陵大道777号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 话:023-792301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联 系 人: 夏尧莲

电 话: 023-68484343

电子邮件: 342720479@qq.com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标包号:

所投标包、区域

标包区域

供应商名称

(公章)

联 系 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购本标包标书 1 份,共计 200元。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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