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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华中梅溪湖二期L06-B26-2、L06-B21地块EPC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25 00:13:24  |   浏览量:5   |  所属地区: 湖南省   |  标书代做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金茂华中梅溪湖二期 L06-B26-2、L06-B21 地块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包号:0747-2460SCCXN138/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梅溪璞茂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长沙梅溪璞茂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金茂华中梅溪湖二期L06-B26-2、L06-B21地块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梅溪湖二期L06-B26-2、L06-B21地块,岳麓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油松路以北、竹山屋路以西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占地面积 74,804.45㎡。总建筑面积暂定 119,553.43㎡,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暂定91,899.55㎡,地下建筑面积暂定27,653.88㎡。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计划工期为 85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时间,其中设计100日历天;施工工期:750日历天,周期已有重叠招标项目:金茂华中梅溪湖二期L06-B26-2、L06-B21地块EPC总承包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85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时间,其中设计100日历天;施工工期:750日历天,周期已有重叠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质量标准:(包括不限于不限于以下内容,必须同时满足合同及技术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等设计需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安全标准:达到金茂总部及华中区域质量及 HSE 检查的标准,满足发包人在工程中所提的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①设计单位: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专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

②施工企业: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②施工企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工程项目且承诺不兼职(拟任工程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工程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

 其他:工程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2 财务要求

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需包含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等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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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2.5 亿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 6 万㎡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

有)、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需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相应设计人或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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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投标截止日期10日内查询截图)。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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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其他:(1)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7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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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4.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招标文件获取补充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14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补充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人 CA 签章和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平台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梅溪璞茂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梅溪湖路392号金茂梅溪大厦办公楼32层3201房

联系人:童凌峻

电话:15575862037

电子邮件:tonglingjun@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zl招标代理签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系人:刘逸飞 zl项目经理签名

电话:13602456237

电子邮件:liuyifei02@sinochem.com

8. 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通过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或提供盖章扫描件。异议联系人见招标公告第 7 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 孟祥勇, 010-83923272,mxy@sinochem.com

本次招标项目业务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7条。

10. 其他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

日期:2024年12月24日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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