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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电信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1 08:16:30  |   浏览量:5   |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标书代做

乌鲁木齐电信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乌鲁木齐电信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92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217.2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高新区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服务,AI信息审核服务升级版调用次数10800万次,AI信息审核服务基础版13200万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

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为:

①AI信息审核服务升级版≤0.014元/次(含税);

②AI信息审核服务基础版≤0.005元/次(含税)。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大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6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30(含)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3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3.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3.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3.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3.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3.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响应,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0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本项目不收取询比文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3369615208

电子邮件:13369615208@189.cn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210003

联系人:陈志豪

电 话:18997986449、17799239585

电子邮箱:304351868@qq.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乌鲁木齐电信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乌鲁木齐电信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92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217.2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高新区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服务,AI信息审核服务升级版调用次数10800万次,AI信息审核服务基础版13200万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

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为:

①AI信息审核服务升级版≤0.014元/次(含税);

②AI信息审核服务基础版≤0.005元/次(含税)。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大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6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30(含)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3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3.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3.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3.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3.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3.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响应,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0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本项目不收取询比文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3369615208

电子邮件:13369615208@189.cn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210003

联系人:陈志豪

电 话:18997986449、17799239585

电子邮箱:304351868@qq.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乌鲁木齐电信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乌鲁木齐电信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92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217.2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高新区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服务,AI信息审核服务升级版调用次数10800万次,AI信息审核服务基础版13200万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

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为:

①AI信息审核服务升级版≤0.014元/次(含税);

②AI信息审核服务基础版≤0.005元/次(含税)。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大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6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30(含)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3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3.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3.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3.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3.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3.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响应,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0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本项目不收取询比文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3369615208

电子邮件:13369615208@189.cn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210003

联系人:陈志豪

电 话:18997986449、17799239585

电子邮箱:304351868@qq.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乌鲁木齐电信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乌鲁木齐电信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92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217.2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高新区信息审核服务能力平台服务,AI信息审核服务升级版调用次数10800万次,AI信息审核服务基础版13200万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

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为:

①AI信息审核服务升级版≤0.014元/次(含税);

②AI信息审核服务基础版≤0.005元/次(含税)。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大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6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30(含)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3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3.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3.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3.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3.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3.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响应,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0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本项目不收取询比文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3369615208

电子邮件:13369615208@189.cn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210003

联系人:陈志豪

电 话:18997986449、17799239585

电子邮箱:304351868@qq.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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