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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第二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19:28:54  |   浏览量:9   |  所属地区: 广东省   |  标书代做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第二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第二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565.50万元/三年;人民币188.50万元/年。,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第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解决我校学生就餐问题,为采购人提供安全、健康、营养、便捷的配餐服务,现就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第二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为采购人选定一家服务供应商,每天为学校学生提供早、午餐配餐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第二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第二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8.供应商依法取得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与实际供餐食品的加工制作场所一致;并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同时提供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与实际供餐食品的加工制作场所一致的承诺函加盖公章及③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

供应商凭投标登记资料在本项目规定获取采购招标文件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投标登记并领购采购招标文件。通过网购采购招标文件者,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规定获取采购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投标登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通过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供应商需在办理登记手续当天,把上述投标登记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的纸质资料应与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的扫描件一致,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采购招标文件邮寄至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用顺丰快递按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内的地址及时寄去采购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的费用及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风险)。采购文件电子版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所填信息经邮箱发送,邮件状态显示发送成功视为已提供。3.其他补充事宜:(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原件。(格式见附件)注:(1)以上资料是复印件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只接受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响应),已登记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编号:GZMDZJ-2024-12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第二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为解决我校学生就餐问题,为采购人提供安全、健康、营养、便捷的配餐服务,现就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第二小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为采购人选定一家服务供应商,每天为学校学生提供早、午餐配餐服务。

2.采购预算:人民币565.50万元/三年;人民币188.50万元/年。

3.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需要通过考核后方可续签)。

4.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第二小学。

5.详细服务规范及要求请参阅采购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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