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宜阳县财政局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项目采购公告
洛阳市宜阳县财政局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财政局2024年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社保基金大额存单)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ZL24-110808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ZL24-1108080)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6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14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24-1108080
2.项目名称:宜阳县财政局2024年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社保基金大额存单)项目
3.采购控制价:0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阳县财政局2024年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社保基金大额存单)项目,为进一步完善宜阳县财政局社保基金存放管理,提高社保基金增值率,做到社保基金安全优先、结果透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豫财库(2017)56号及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宜阳县财政局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保基金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期一年,第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综合考评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
不合格则终止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6.入围家数:6名,如入选供应商不足6名,则全部入围。
7.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经国家批准、具有行业资质且在宜阳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4供应商须提供签署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供应商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以下资料: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并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代理机构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注:报名资料不符合资格要求第3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第3.2小项的,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01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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