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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生产污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15:27:38  |   浏览量:3   |  所属地区: 辽宁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辽宁省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生产污水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扩建项目-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00万元,招标人为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污水处理系统界区内的所有设备、连接管道、支吊架、阀门、保温材料,成套电气及仪表控制系统,仪器仪表(安装材料)、电缆及电缆桥架等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供货范围不含厂房建筑、设备基础、外部公用设施(水、电、压缩空气、蒸汽、冷凝水等)、采暖通风、照明、防雷接地(建筑物)、消防、电话、网络、检修电源、检修起重设备等,但需要提供详细的设计条件。生产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的电气、仪表,包括但不限于:PLC控制系统,低压开关柜、变频柜、现场操作箱、检测仪表、控制阀门以及供货范围内的电缆、电缆桥架及其保护管、设备的防雷接地等相关安装材料。通过成套PLC控制系统对生产污水处理站进行控制,并能实现与厂区集控中心DCS系统通讯,具体在技术协议中明确。投标人对装置的完整性负责,必须保证系统合理、完整、先进可靠。(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扩建项目-生产污水处理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扩建项目-生产污水处理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2014年至今具备铜冶炼行业石膏+石灰铁盐法中和酸性废水处理,规模≥400m³/d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供货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等业绩等证明材料(证

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中必须包含关键内容和盖章页)。

3.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以上网站截图,否则其投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及标书款汇款凭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GX-2401118+投标单位名称”,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5)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资质证书。以上提交的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建设地点: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2.招标范围: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污水处理系统界区内的所有设备、连接管道、支吊

架、阀门、保温材料,成套电气及仪表控制系统,仪器仪表(安装材料)、电缆及电缆桥架等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供货范围不含厂房建筑、设备基础、外部公用设施(水、电、压缩空气、蒸汽、冷凝水等)、采暖通风、照明、防雷接地(建筑物)、消防、电话、网络、检修电源、检修起重设备等,但需要提供详细的设计条件。生产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的电气、仪表,包括但不限于:PLC控制系统,低压开关柜、变频柜、现场操作箱、检测仪表、控制阀门以及供货范围内的电缆、电缆桥架及其保护管、设备的防雷接地等相关安装材料。通过成套PLC控制系统对生产污水处理站进行控制,并能实现与厂区集控中心DCS系统通讯,具体在技术协议中明确。投标人对装置的完整性负责,必须保证系统合理、完整、先进可靠。(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交货期预付款到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货,全部交货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如招标人要求延期交货的,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4.质保期:自全部货物安装完成并经买方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全部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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