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招标公告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Y1110002027058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开展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编制工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或批准延长有效期)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18 00:00到2024-12-25 23:59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aoxin.etrading.cn/)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19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13 09:00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13 09:00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七、其他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现已落实。
中阜势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受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本项目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高新区
2.3、工作内容: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依托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低效用地再开发、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等现有各类数据平台,补充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利用率、产出效益和管理绩效数据,开展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开展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编制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最高限价:2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或批准延长有效期)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aoxin.etrading.cn/)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190元;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https://gaoxin.etrading.cn/)—投标人登录—高新区专区—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开标解密跳转进入开标大厅或从开标大厅自行登录,大厅地址为
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大厅操作手册详见网站首页-交易服务一办事服务栏目中的《交易平台不见面大厅操作手(投标人)》。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潘科长
电 话:13775441900
代理机构:中阜势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壹品国际写字楼88-B号811-815号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889106
特别提醒:
1.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化方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进入"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CA办
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招标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参加招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3、不见面交易,投标人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
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3.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
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高新区限额平台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3.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请各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如需投标人签到的),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开标系统如需投标人签到,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投标人将无法收到解密指
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注:投标人在签到时,须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下载中心。
3.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远程交互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全程参与,同时投标人参与交互的人员将一直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
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在签到时,需填写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
联 系 人: 潘科长
电 话: 1377544190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中阜势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88-B号811-815号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518-81889106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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