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NFZC[2024]59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0万元, 招标人为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主要内容为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的运输、装卸、处理等相关伴随服务,约 20000 吨(含水率 70%-90%)的污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再进行扫描);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一企一档"平台上处置类型的网页截图;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12 00:00到2024-12-19 00:00
获取方式: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邮箱地址:3455304601@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9 18:00
递交方式: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02 00:00
开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数据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七、其他
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招标公告,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FZC[2024]59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80万元
5.最高限价:280万元
6.采购需求: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主要内容为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的运输、装卸、处理等相关伴随服务,约 20000 吨(含水率 70%-90%)的污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8.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经处理处置后的污泥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再进行扫描);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一企一档"平台上处置类型的网页截图;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4年12月 12 日至2024年12月 19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招标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 2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
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腾讯会议操作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S329省道射阳河大桥西侧200米
联系人:孙浩 ,联系方式:15351520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6015
联系人:李玲玲,联系电话:13914654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浩 李玲玲
电话: 15351520667 1391465417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S329省道射阳河大桥西侧200米
联 系 人: 孙浩
电 话: 15351520667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A6015
联 系 人: 李玲玲
电 话: 13914654179
电 子 邮 件: 3455304601@qq.com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