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采购2025-2026年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采购2025-2026年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吉甲-2024-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采购2025-2026年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93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执法终端服务配套移动办公办案系统终端121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采购2025-2026年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采购2025-2026年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龙湖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华祥国贸7层707室;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新郑市华夏国际商务中心2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新郑市华夏国际商务中心22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采购2025-2026年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项目的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吉甲-2024-30
2、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采购2025-2026年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9300.00元
最高限价:3993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 吉甲-2024-3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采购2025-2026年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项目399300.00 399300.00 否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采购执法终端服务配套移动办公办案系统终端121部。
5.2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4服务期限:2年
5.5质保期1年
5.6标段划分:不划分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龙湖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华祥国贸7层707室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龙湖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华祥国贸7层707室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2.地点:新郑市华夏国际商务中心22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华夏国际商务中心22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地 址:新郑市华夏国际商务中心21楼
联 系 人:樊科长
电 话:135038572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吉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龙湖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华祥国贸7层707室
联 系 人: 张惠月
电 话: 15993597615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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