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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麟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污许可环保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23:22:46  |   浏览量:4   |  所属地区: 陕西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宝鸡市麟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污许可环保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麟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污许可环保监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麟游县园林绿化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麟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污许可环保监测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麟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污许可环保监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麟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污许可环保监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5)投标人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保机

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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