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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农机现代化新型装备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23:20:19  |   浏览量:5   |  所属地区: 陕西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西安市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农机现代化新型装备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农机现代化新型装备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蓝田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钢构10吨烘干机机房12座,机房混凝土地面硬化3处。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农机现代化新型装备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农机现代化新型装备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投标人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

6)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招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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