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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东新区和敏医院及周边配套10Kv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20:25:11  |   浏览量:14   |  所属地区: 福建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泉州市晋东新区和敏医院及周边配套10Kv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晋东新区和敏医院及周边配套10Kv电力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92.5454,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晋东新区和敏医院及周边配套10Kv电力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东新区和敏医院及周边配套10Kv电力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晋东新区和敏医院及周边配套10Kv电力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8日 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编号:FJYZ-GZML240604028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最高控制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元) 工期

1晋东新区和敏医院及周边配套10Kv电力工程晋东新区和敏医院及周边配套10Kv电力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892.5454 160000 各单项工程满足开工条件(以甲方发出开工令)并合同约定款项到款后90天

注:1、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需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规范进行报价,不得缺项。(工程量清单另附)

2、工期:由投标人自行填报所需最短工期,但最迟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约定的 90日历天,否则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90日历天:各单项现场满足开工条件(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且合同约定款项支付到位之日起至竣工之日。

3、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发包人:晋江市陈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1通用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需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凡取得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以外的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十日内按《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好相关手续(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5)近三年应承担过至少1个已竣工的同类工程业绩(附合同及竣工报告复印件);(6)项目经理 1 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经理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7)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电气或电力工程技术相关专业;(8)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级及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考核C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9)近两年内(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一年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拟);(10)近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11)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4年1月以后新设立企业请提供单位财务报表)。(12)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招标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d)被责令停产停业的;(e)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f)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g)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3.1.1.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1.1.3代理投标:不接受。

3.2信誉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要求:

2024年 12 月 12 日起至2024年 12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逾期视为未报名,招标代理机构不受理其投标。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凭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信息表等报名并购买本次招标的有关资料。逾期视为未报名,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不受理其投标。如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先将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并电话联系经办人。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 1 月 7 日上午09:00:00 (北京时间)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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