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口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作商招标公告
云南省河口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作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口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合作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1000 万元,招标人为河口县发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划建设 170MW 分布式光伏,计划投资 5.1 个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口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合作商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口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合作商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 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单个项目不小于 1MW 的光伏 EPC 总承包业绩。
3.3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应明确“项目总负责人”)①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②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设计负责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②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施工负责人①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无在建项目,②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4)施工技术负责人①具备有效的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②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相同。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3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1 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 信誉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目前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1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七、其他
1.项目地址:河口县
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3.计划工期:24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4. 招标范围通过本招标项目确认后的中标人,按其中标单价承揽该项项目,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市场开发、建设备案许可及手续办理、太阳能电站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中标人负责采购所有的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变乐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并交付生产、屋面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消防、防雷、环评、产权确认等测试和手续,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空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如有),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承包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开发、设计、供货、施工、验收,即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本项目的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中标单价结算。承包人向招标人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整体质保服务,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电站的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及促成招标人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的签订、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并网及协调、公关维护。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开发:承包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市场开发工作,包括前期手续、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促成招标人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签订、项目备案、并网手续办理等;负责与用户的沟通协商、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营业执照(工商业)、资信报告(工商业)、房产证明文件、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 (2)工程设计:包括现场踏勘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踏勘、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并网申请报告、施工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 (3)设备材料采购: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 (4)工程施工:包括现场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査测试、屋面防水加周(如需)、临时用地、设备转运和保管,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处理; (5)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如需)、试运行及供电于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等; (6)工程验收:包括消缺、配合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和配合竣工验收等; (7)工程质保: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 (8)承包人应做好进入运营期项目的工作交接,并协助发包人的相关运维人员办理入场于续等相关工作。 (9)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为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承包人服务范围内。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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