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看守所管教民警谈话录音录像系统升级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连云港市看守所管教民警谈话录音录像系统升级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CCG202408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看守所管教民警谈话录音录像系统升级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8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29.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看守所管教民警谈话录音录像系统升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看守所管教民警谈话录音录像系统升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04 08:30到2024-12-09 18:00
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港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办公室获取谈判文件;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1 15:0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11 15:00
开标地点:江苏港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苏港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连云港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连云港市看守所管教民警谈话录音录像系统升级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CG2024089;
2.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看守所管教民警谈话录音录像系统升级;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29.8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根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到位、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7.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9日18: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港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办公室获取谈判文件;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3.获取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由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11日14:30;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0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江苏港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公告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谈判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2.本谈判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公安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
联系方式:詹主任 18805133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港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
联系方式:张工 1531213061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公安局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
联 系 人: 詹主任
电 话: 1880513330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港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商务大厦A座7楼
联 系 人: 张桂杰
电 话: 15312130619
电 子 邮 件: 6090673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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