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4-1196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州电信若干机房所需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以及相关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包装运输、装
卸、交付、调试,保修等工作内容。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参数
1 标包1 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建设(一期) 1项
以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 标包2 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建设(二期) 1项
备注:终验3年后七氟丙烷钢瓶免费检测一次,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预估金额:129.0292万元(不含税);其中标包1的预估金额为:65.0741万元(不含税),标包2的预估金额为:63.9551万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并通过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4)保修期:提供12个月保修期,保修期从整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交付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5日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5)实施地点:福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询比内容。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标包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万元)
1 设备部分 项 1 45.5519
标包1
2 施工部分 项 1 19.5222
3 设备部分 项 1 44.7686
标包2
4 施工部分 项 1 19.1865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的代理商要求如下:
(1)本次询比响应产品气体灭火系统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本次询比响应产品火灾报警设备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5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至响应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3)专职安全员: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1.8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至少配备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的人员;
(2)至少配备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人员。
2.1.9响应产品火灾报警设备须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印章响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CCC认证证书。
2.1.10响应产品的消防产品证书要求:
(1)标包1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需具备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型号为GQQ120L/2.5MPa。
(2)标包2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需具备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型号为GQQ90L/2.5MPa、GQQ120L/2.5MPa、GQQ150L/2.5MPa。
2.1.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许可项目:PD1(钢制无缝气瓶)和PD2钢制焊接气瓶)(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进行换证或办理新证,核准范围须包含:RD6)。
2.1.1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火灾报警系统应能接入SPOSS平台。需进行样品检测,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4年12月9日12时00分前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中邮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检测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承担测试费(3000元)及因测试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快递和邮寄费等)。
(3)检测联系人:郑圣严 电话:18005006767
(4)供应商需自行联系检测人,确认样品提交地址及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机资料、开放式协议、设备等)。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6日17时3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注意:询比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如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联系人联系。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4年12月9日12时00分前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中邮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2检测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承担测试费(3000元)及因测试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快递和邮寄费等)。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26号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591-87812214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文件发售/接收/退保证金联系人:李博涵 电话:13395089667项目负责人:张斌/卓越 电话:18506903235电子邮箱:zhangb.gyl@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纸质保函、保险递交地点(如有)
纸质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到指定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招标分公司(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4-1196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州电信若干机房所需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以及相关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包装运输、装
卸、交付、调试,保修等工作内容。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参数
1 标包1 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建设(一期) 1项
以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 标包2 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建设(二期) 1项
备注:终验3年后七氟丙烷钢瓶免费检测一次,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预估金额:129.0292万元(不含税);其中标包1的预估金额为:65.0741万元(不含税),标包2的预估金额为:63.9551万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并通过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4)保修期:提供12个月保修期,保修期从整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交付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5日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5)实施地点:福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询比内容。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标包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万元)
1 设备部分 项 1 45.5519
标包1
2 施工部分 项 1 19.5222
3 设备部分 项 1 44.7686
标包2
4 施工部分 项 1 19.1865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的代理商要求如下:
(1)本次询比响应产品气体灭火系统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本次询比响应产品火灾报警设备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5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至响应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3)专职安全员: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1.8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至少配备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的人员;
(2)至少配备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人员。
2.1.9响应产品火灾报警设备须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印章响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CCC认证证书。
2.1.10响应产品的消防产品证书要求:
(1)标包1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需具备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型号为GQQ120L/2.5MPa。
(2)标包2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需具备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型号为GQQ90L/2.5MPa、GQQ120L/2.5MPa、GQQ150L/2.5MPa。
2.1.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许可项目:PD1(钢制无缝气瓶)和PD2钢制焊接气瓶)(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进行换证或办理新证,核准范围须包含:RD6)。
2.1.1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火灾报警系统应能接入SPOSS平台。需进行样品检测,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4年12月9日12时00分前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中邮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检测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承担测试费(3000元)及因测试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快递和邮寄费等)。
(3)检测联系人:郑圣严 电话:18005006767
(4)供应商需自行联系检测人,确认样品提交地址及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机资料、开放式协议、设备等)。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6日17时3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注意:询比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如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联系人联系。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4年12月9日12时00分前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中邮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2检测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承担测试费(3000元)及因测试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快递和邮寄费等)。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26号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591-87812214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文件发售/接收/退保证金联系人:李博涵 电话:13395089667项目负责人:张斌/卓越 电话:18506903235电子邮箱:zhangb.gyl@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纸质保函、保险递交地点(如有)
纸质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到指定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招标分公司(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4-1196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州电信若干机房所需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以及相关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包装运输、装
卸、交付、调试,保修等工作内容。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参数
1 标包1 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建设(一期) 1项
以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 标包2 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建设(二期) 1项
备注:终验3年后七氟丙烷钢瓶免费检测一次,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预估金额:129.0292万元(不含税);其中标包1的预估金额为:65.0741万元(不含税),标包2的预估金额为:63.9551万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并通过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4)保修期:提供12个月保修期,保修期从整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交付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5日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5)实施地点:福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询比内容。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标包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万元)
1 设备部分 项 1 45.5519
标包1
2 施工部分 项 1 19.5222
3 设备部分 项 1 44.7686
标包2
4 施工部分 项 1 19.1865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的代理商要求如下:
(1)本次询比响应产品气体灭火系统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本次询比响应产品火灾报警设备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5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至响应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3)专职安全员: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1.8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至少配备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的人员;
(2)至少配备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人员。
2.1.9响应产品火灾报警设备须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印章响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CCC认证证书。
2.1.10响应产品的消防产品证书要求:
(1)标包1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需具备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型号为GQQ120L/2.5MPa。
(2)标包2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需具备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型号为GQQ90L/2.5MPa、GQQ120L/2.5MPa、GQQ150L/2.5MPa。
2.1.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许可项目:PD1(钢制无缝气瓶)和PD2钢制焊接气瓶)(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进行换证或办理新证,核准范围须包含:RD6)。
2.1.1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火灾报警系统应能接入SPOSS平台。需进行样品检测,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4年12月9日12时00分前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中邮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检测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承担测试费(3000元)及因测试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快递和邮寄费等)。
(3)检测联系人:郑圣严 电话:18005006767
(4)供应商需自行联系检测人,确认样品提交地址及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机资料、开放式协议、设备等)。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6日17时3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注意:询比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如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联系人联系。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4年12月9日12时00分前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中邮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2检测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承担测试费(3000元)及因测试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快递和邮寄费等)。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26号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591-87812214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文件发售/接收/退保证金联系人:李博涵 电话:13395089667项目负责人:张斌/卓越 电话:18506903235电子邮箱:zhangb.gyl@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纸质保函、保险递交地点(如有)
纸质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到指定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招标分公司(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4-1196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州电信若干机房所需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以及相关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包装运输、装
卸、交付、调试,保修等工作内容。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参数
1 标包1 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建设(一期) 1项
以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 标包2 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建设(二期) 1项
备注:终验3年后七氟丙烷钢瓶免费检测一次,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预估金额:129.0292万元(不含税);其中标包1的预估金额为:65.0741万元(不含税),标包2的预估金额为:63.9551万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并通过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4)保修期:提供12个月保修期,保修期从整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交付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5日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5)实施地点:福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询比内容。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标包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万元)
1 设备部分 项 1 45.5519
标包1
2 施工部分 项 1 19.5222
3 设备部分 项 1 44.7686
标包2
4 施工部分 项 1 19.1865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的代理商要求如下:
(1)本次询比响应产品气体灭火系统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本次询比响应产品火灾报警设备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5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至响应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3)专职安全员: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1.8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至少配备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的人员;
(2)至少配备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人员。
2.1.9响应产品火灾报警设备须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印章响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CCC认证证书。
2.1.10响应产品的消防产品证书要求:
(1)标包1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需具备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型号为GQQ120L/2.5MPa。
(2)标包2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需具备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型号为GQQ90L/2.5MPa、GQQ120L/2.5MPa、GQQ150L/2.5MPa。
2.1.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许可项目:PD1(钢制无缝气瓶)和PD2钢制焊接气瓶)(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进行换证或办理新证,核准范围须包含:RD6)。
2.1.1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火灾报警系统应能接入SPOSS平台。需进行样品检测,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4年12月9日12时00分前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中邮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检测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承担测试费(3000元)及因测试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快递和邮寄费等)。
(3)检测联系人:郑圣严 电话:18005006767
(4)供应商需自行联系检测人,确认样品提交地址及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机资料、开放式协议、设备等)。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6日17时3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注意:询比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如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联系人联系。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4年12月9日12时00分前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中邮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2检测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承担测试费(3000元)及因测试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快递和邮寄费等)。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26号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591-87812214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文件发售/接收/退保证金联系人:李博涵 电话:13395089667项目负责人:张斌/卓越 电话:18506903235电子邮箱:zhangb.gyl@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纸质保函、保险递交地点(如有)
纸质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到指定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招标分公司(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