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青皇北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清溪镇青皇北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溪镇青皇北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清溪镇青皇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东发改清投审〔2024〕2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 (批准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预算金额、绿色文明费等)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清溪镇青皇北路道路工程。
本次招标项目的
招标编号:QXAQXC12401520。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清溪镇青湖片区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工程南起现状香山路,北至埔星东路,道路全长 640米,规划红线宽 28~3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最大给水管径 DN150,最大排水管径 DN300。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9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 月20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5年11 月09日。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清溪镇青皇北路道路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干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含拆除工程、旧车行道改造、加宽段新建车行道路
面、新建人行道、新建非机动车道、新旧路面搭接、渠化岛、道路病害处理、道路脱空注浆加固等),2、园建工程(含拆除工程、围墙翻新、简约式护栏、地面铺装、公交站厅等),3、交通工程(含交通标线、标志牌、标志杆、其他交通设施、交通疏解等),4、绿化工程(含树木迁移、乔木、灌木地被(养护期 12个月)等),5、电气工程(含照明工程、园林景观电气工程等),6、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园林景观给水工程等),7、海绵城市(含透水管、挖沟槽土方、无纺土工布、余方弃置、反滤层铺筑等)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1-7。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下同);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 个;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 / %① ;
(6)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在本次招标中,共分 1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参与所有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①联合体牵头人工作量不宜少于 50%,特殊情况的由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7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企业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有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等)等信息的登记手续,以及上述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11 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
投标会时间:2024年12 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5.3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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