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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EPC+0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23:23:59  |   浏览量:5   |  所属地区: 广东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河源市和平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EPC+0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和平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EPC+0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880.6万元,招标人为和平县新宝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建设总投资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亿贰仟捌佰捌拾万陆仟元整(小写:¥32880.60万元),其中设计费为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小写:¥36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玖佰伍拾贰万元整(小写:¥14952.00万元);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建设费为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陆佰零捌万陆仟元整(小写:¥12608.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陆拾万元(小写:¥4960.00万元)。2.建成后维护费:预测每年约大写人民币:捌佰万元整(小写:¥800.00万元),28年维护预测总费约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肆佰万元整(小写:¥22400.00万元),维护费按本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约为80MW预测,最终每年维护费根据实际总装机容量进行调整(以装机容量80MW,年维护费800万元为基础,按实际装机容量*(800万元/80MW)计算得出),从后期的收益中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此项投标时无需报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平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EPC+0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平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EPC+0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盖章并放入响应(投标)文件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

(1)、(2)的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的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证书。

(3)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综合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的有效证明(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如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5.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设备安装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其它协调工作。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招标文件(提供报名回执或报名收据作为证明材料);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购买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报名登记表;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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