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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年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22:20:17  |   浏览量:3   |  所属地区: 浙江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年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年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4CT050219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主要包括综合功能服务、数据存储服务、信息共享交换服务、数据注册服务、云诊断/会诊服务、检查数据集成浏览服务、数据统计服务、病人调阅服务、系统运维管理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部署。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且完成部署之日起1年。

1.5服务地点:金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续签计划:有,服务期结束或存储服务使用完结后,如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可以续签3次,每次续签为1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12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响应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在国内须至少具备1个类似平台服务业绩案例。供应商须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2产品资格要求

2.2.1服务内容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1)综合功能服务:系统支持云存储模式,基于政务云建设影像数据中心,实现影像数据的共享。

(2)数据存储服务:支持MySql数据库管理系统。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公司 司

地址: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编:321000 邮编:100079

联系人:程维娜 联 系 人:黄凯鲁、盛赟杨

电话:15305791821 电话:13157072829(盛)18969905488(黄)

电子邮件:/ 电子邮

件:shengyunyang.zgtj@chinaccs.cn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1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纪检监督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579­82372027(纪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年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年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4CT050219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主要包括综合功能服务、数据存储服务、信息共享交换服务、数据注册服务、云诊断/会诊服务、检查数据集成浏览服务、数据统计服务、病人调阅服务、系统运维管理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部署。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且完成部署之日起1年。

1.5服务地点:金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续签计划:有,服务期结束或存储服务使用完结后,如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可以续签3次,每次续签为1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12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响应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在国内须至少具备1个类似平台服务业绩案例。供应商须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2产品资格要求

2.2.1服务内容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1)综合功能服务:系统支持云存储模式,基于政务云建设影像数据中心,实现影像数据的共享。

(2)数据存储服务:支持MySql数据库管理系统。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公司 司

地址: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编:321000 邮编:100079

联系人:程维娜 联 系 人:黄凯鲁、盛赟杨

电话:15305791821 电话:13157072829(盛)18969905488(黄)

电子邮件:/ 电子邮

件:shengyunyang.zgtj@chinaccs.cn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1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纪检监督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579­82372027(纪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年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年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4CT050219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主要包括综合功能服务、数据存储服务、信息共享交换服务、数据注册服务、云诊断/会诊服务、检查数据集成浏览服务、数据统计服务、病人调阅服务、系统运维管理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部署。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且完成部署之日起1年。

1.5服务地点:金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续签计划:有,服务期结束或存储服务使用完结后,如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可以续签3次,每次续签为1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12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响应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在国内须至少具备1个类似平台服务业绩案例。供应商须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2产品资格要求

2.2.1服务内容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1)综合功能服务:系统支持云存储模式,基于政务云建设影像数据中心,实现影像数据的共享。

(2)数据存储服务:支持MySql数据库管理系统。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公司 司

地址: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编:321000 邮编:100079

联系人:程维娜 联 系 人:黄凯鲁、盛赟杨

电话:15305791821 电话:13157072829(盛)18969905488(黄)

电子邮件:/ 电子邮

件:shengyunyang.zgtj@chinaccs.cn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1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纪检监督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579­82372027(纪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年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年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4CT050219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医院云影像智慧医疗平台服务,主要包括综合功能服务、数据存储服务、信息共享交换服务、数据注册服务、云诊断/会诊服务、检查数据集成浏览服务、数据统计服务、病人调阅服务、系统运维管理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部署。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且完成部署之日起1年。

1.5服务地点:金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续签计划:有,服务期结束或存储服务使用完结后,如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可以续签3次,每次续签为1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12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响应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在国内须至少具备1个类似平台服务业绩案例。供应商须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2产品资格要求

2.2.1服务内容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1)综合功能服务:系统支持云存储模式,基于政务云建设影像数据中心,实现影像数据的共享。

(2)数据存储服务:支持MySql数据库管理系统。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公司 司

地址: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编:321000 邮编:100079

联系人:程维娜 联 系 人:黄凯鲁、盛赟杨

电话:15305791821 电话:13157072829(盛)18969905488(黄)

电子邮件:/ 电子邮

件:shengyunyang.zgtj@chinaccs.cn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1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纪检监督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579­82372027(纪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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