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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户用热量表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20:33:03  |   浏览量:2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户用热量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4-17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户用热量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负责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项目以集中供热为主,多种热源形式进行补充。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户用热量表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户用热量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户用热量表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2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户用热量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户用热量表采购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172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负责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项目以集中供热为主,多种热源形式进行补充。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户用热量表采购。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户用热量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供货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按要求15个日历天内交货。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质保期:热量表投入运行后6个完整的采暖季。

2.11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实际履约供货总价款达到签约合同价款",以先满足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热量表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资料],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注:同一品牌代理(经销)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代理(经销)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代理(经销)商投标无效;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经销)商,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4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个小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921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万众大厦11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110677

邮箱:guoxinzhaobiao666@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电话:0371-56567456

邮箱:xinggangjubao@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608792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万众大厦11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1-60110677

电子邮件: guoxinzhaobiao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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