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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配电室低压配电柜购置及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10:40:21  |   浏览量:2   |  所属地区: 吉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配电室低压配电柜购置及安装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比选人(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LYHCZX2024-32(YJ)

2.2比选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配电室低压配电柜购置及安装项目

2.3比选内容:采购低压配电柜主材含主受兼计量柜1台、馈电柜3台、电容柜1台。(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4比选范围:产品的供货及安装,包括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运输、卸载、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5采购预算(最高比选限价):人民币140200元(含税金)。

2.6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7交付使用完成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比选人(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等能力;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2 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供应商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采购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②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比选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比选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比选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比选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附比选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比选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比选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比选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6 本采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9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比选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3.10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比选报名、购买比选文

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比选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3.1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2成交后比选人(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去供应商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成交资格。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9日9:00:00至2024年12月3日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如下:

(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报名、获取比选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2)CA锁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 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至周五9:00-16: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3)比选报名: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比选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比选文件费→供应商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售卖费用: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售后不退。打款账号:0740305051015200000149,收款人全称: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吉大路支行(支付比选文件费用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告知招标代理联系人;闫寒,联系电话:0437-3313556)。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比选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

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比选报名、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报名、获取比选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比选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平台: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q.11185.cn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11日09:00:0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或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5.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

5.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5.5请各供应商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7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比选保证金。

5.8当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比选限价时,该响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9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供应商响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采购方式转换:

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采购,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比选公告,若重新发布比选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直接进行采购,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

地 址:辽源市西宁大路801号

邮 编:136200

采购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慧开律师事务所三楼)

邮 编:136200

联系人:闫寒

电 话:0437-3313556 18643789513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2024年11月29日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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