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城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连云港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城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WD20241111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城物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连云港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城A区负1层至11层、A区演播室、编辑室等;C区负1层至5层、C区一号和二号演播厅及附属用房等物业服务;会议会务接待;影视城绿化、车辆停放管理等。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消防及监控管理、暖通维保、安全秩序维护、巡检、环境卫生等服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城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城物业服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投标单位不得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提供服务;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6 00:00到2024-12-02 18:00
获取方式:1、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191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6 15: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16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会议室
七、其他
连云港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城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连云港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城物业服务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企业。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城物业服务
(2)服务地点: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08号
(3)招标范围:连云港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城A区负1层至11层、A区演播室、编辑室等;
C区负1层至5层、C区一号和二号演播厅及附属用房等物业服务;会议会务接待;影视城绿
化、车辆停放管理等。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消防及监控管理、暖通维保、安全秩序维护、巡
检、环境卫生等服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4)服务期限:1年,后期将根据中标单位实际工作情况选择是否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根据物业督查和考核制度对中标单位的物业服务进行督查和考核,连续两次督查发现重大问题或考核不及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投标单位不得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提供服务;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191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
地 址: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08号
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0518-85470555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5230662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
地 址: 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08号
联 系 人: 沈主任
电 话: 0518-85470555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东路凤凰国际大厦19楼
联 系 人: 郭工
电 话: 18052306629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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