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尉氏县南曹乡荣村农产品仓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度尉氏县南曹乡荣村农产品仓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JS-GC-202411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尉氏县南曹乡荣村农产品仓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南曹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2024年度尉氏县南曹乡荣村农产品仓储项目,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度尉氏县南曹乡荣村农产品仓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度尉氏县南曹乡荣村农产品仓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任意一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
3.7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早于磋商公告发布时间,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2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二、供应商资格"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七、其他
中邦嘉尚(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曹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24年度尉氏县南曹乡荣村农产品仓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并于2024年12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JS-GC-20241126
2.项目名称:2024年度尉氏县南曹乡荣村农产品仓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5.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采购需求:
7.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2024年度尉氏县南曹乡荣村农产品仓储项目,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7.2磋商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7.3施工地点:尉氏县南曹乡荣村。
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工期:60日历天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3.是否面对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任意一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
3.7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早于磋商公告发布时间,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C座1810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二、供应商资格"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4、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2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曹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南曹乡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6627869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中邦嘉尚(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C座1810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83822299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曹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南曹乡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66278697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邦嘉尚(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C座1810联 系 人: 王军朝
电 话: 13323822021
电子邮件: 306423755@qq.com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