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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库房RFID系统升级扩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4-11-27 01:43:12  |   浏览量:2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库房RFID系统升级扩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SNZX-2024053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库房RFID系统升级扩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库房RFID系统升级扩容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库房RFID系统升级扩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库房RFID系统升级扩容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7 09:00到2024-12-03 17:00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本项目获取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1115;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根据平台提示完成下载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下载者无须办理CA锁、本项目平台使用费500元(平台费用一旦缴纳无法退回)。下载者应充分考虑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确认所需时间,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操作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 (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2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12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会议室

七、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合同履行期:项目建设从启动到最后验收需在2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

(3)最高限价:27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4)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或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

(5)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地 址: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道10号三宝科技园

联 系 人: 程工

电 话: 025-86735547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联 系 人: 陆工

电 话: 025-84205129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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