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4年某银行视觉反欺诈系统二期升级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4年某银行视觉反欺诈系统二期升级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4年某银行视觉反欺诈系统二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548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4年某银行视觉反欺诈系统二期升级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为业主提供有效识别客户申请环节的欺诈行为,主要包括可疑照片库建设和数据库存储优化等技术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2.29万元(不含税,6%)。
1.4服务地点:浙江宁波(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
首付款:合同生效,人员进场经采购人确认,且在收到合同金额的3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项目合同款的30% ;
(2)进度款:项目上线经采购人验收后,在收到合同金额的7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项目合同款的60%;
(3)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合同款的10%。
1.6技术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1.7质保期:质保期为签署系统验收证书后的1年,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本地化系统维护(非现场长驻形式)。
1.8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总价合同。
1.9成交人数量:1名,成交份额100%。
1.10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2.29万元(不含税,6%),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3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开启时以电子采购平台唱标界面显示的第一个供应商的代表作为监督人(如果第一个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启会议,依次顺延。开启结束生成唱价记录表时,由监督人在监督人处加盖电子章。
5.5各供应商请在开启后15分钟内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若对本次开标会议有异议,则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提出异议;若无异议,请确认开标记录,并做好唱价记录表的签章。开启后15分钟内未进行签章的,则视同供应商对整个开标过程无异议。
6.样品的递交
无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6号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15号
邮 编: 310014
项目负责人:王李妃
联 系 人:胡琳、贾宝国
电话:19951554533(胡工)/15336696639(王工)/18067267664(贾工)电子邮件:wanglf@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3110830019310017934
异议接收邮箱:wanglf@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4年某银行视觉反欺诈系统二期升级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4年某银行视觉反欺诈系统二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548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4年某银行视觉反欺诈系统二期升级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为业主提供有效识别客户申请环节的欺诈行为,主要包括可疑照片库建设和数据库存储优化等技术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2.29万元(不含税,6%)。
1.4服务地点:浙江宁波(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
首付款:合同生效,人员进场经采购人确认,且在收到合同金额的3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项目合同款的30% ;
(2)进度款:项目上线经采购人验收后,在收到合同金额的7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项目合同款的60%;
(3)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合同款的10%。
1.6技术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1.7质保期:质保期为签署系统验收证书后的1年,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本地化系统维护(非现场长驻形式)。
1.8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总价合同。
1.9成交人数量:1名,成交份额100%。
1.10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2.29万元(不含税,6%),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3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开启时以电子采购平台唱标界面显示的第一个供应商的代表作为监督人(如果第一个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启会议,依次顺延。开启结束生成唱价记录表时,由监督人在监督人处加盖电子章。
5.5各供应商请在开启后15分钟内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若对本次开标会议有异议,则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提出异议;若无异议,请确认开标记录,并做好唱价记录表的签章。开启后15分钟内未进行签章的,则视同供应商对整个开标过程无异议。
6.样品的递交
无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6号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15号
邮 编: 310014
项目负责人:王李妃
联 系 人:胡琳、贾宝国
电话:19951554533(胡工)/15336696639(王工)/18067267664(贾工)电子邮件:wanglf@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3110830019310017934
异议接收邮箱:wanglf@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4年某银行视觉反欺诈系统二期升级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4年某银行视觉反欺诈系统二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548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4年某银行视觉反欺诈系统二期升级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为业主提供有效识别客户申请环节的欺诈行为,主要包括可疑照片库建设和数据库存储优化等技术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2.29万元(不含税,6%)。
1.4服务地点:浙江宁波(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
首付款:合同生效,人员进场经采购人确认,且在收到合同金额的3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项目合同款的30% ;
(2)进度款:项目上线经采购人验收后,在收到合同金额的7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项目合同款的60%;
(3)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合同款的10%。
1.6技术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1.7质保期:质保期为签署系统验收证书后的1年,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本地化系统维护(非现场长驻形式)。
1.8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总价合同。
1.9成交人数量:1名,成交份额100%。
1.10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2.29万元(不含税,6%),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3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开启时以电子采购平台唱标界面显示的第一个供应商的代表作为监督人(如果第一个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启会议,依次顺延。开启结束生成唱价记录表时,由监督人在监督人处加盖电子章。
5.5各供应商请在开启后15分钟内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若对本次开标会议有异议,则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提出异议;若无异议,请确认开标记录,并做好唱价记录表的签章。开启后15分钟内未进行签章的,则视同供应商对整个开标过程无异议。
6.样品的递交
无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6号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15号
邮 编: 310014
项目负责人:王李妃
联 系 人:胡琳、贾宝国
电话:19951554533(胡工)/15336696639(王工)/18067267664(贾工)电子邮件:wanglf@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3110830019310017934
异议接收邮箱:wanglf@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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