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4年-2025年网监中心云基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软硬件维保项目
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4年-2025年网监中心云基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软硬件维保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4年-2025年网监中心云基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软硬件维保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793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网监中心云基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终验后两年维保到期,目前设备已处于过保状态。当设备发生故障后无法进行维修,无法及时获得设备软件版本更新和补丁,容易被黑客利用漏洞进行攻击,增加网络安全风险,进而影响现网业务。为保障关键系统安全运行,能够及时预防故障发生,故障发生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处理,对迪普科技已过保设备进行采购维保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由厂商提供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软硬件维保服务、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7*24小时受理,实时响应),备件更换服务,重要业务割接现场支持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规格型 服务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服务周期
号 区域
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4
年-2025年网监中心云基 自合同签订
1 / / / 之日起一
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 年。
备软硬件维保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9062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及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09时30分。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普天路52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联 系 人:刘岩
电 话:13844859467
电子邮件: l13844859467@163.com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4年-2025年网监中心云基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软硬件维保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4年-2025年网监中心云基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软硬件维保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793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网监中心云基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终验后两年维保到期,目前设备已处于过保状态。当设备发生故障后无法进行维修,无法及时获得设备软件版本更新和补丁,容易被黑客利用漏洞进行攻击,增加网络安全风险,进而影响现网业务。为保障关键系统安全运行,能够及时预防故障发生,故障发生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处理,对迪普科技已过保设备进行采购维保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由厂商提供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软硬件维保服务、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7*24小时受理,实时响应),备件更换服务,重要业务割接现场支持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规格型 服务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服务周期
号 区域
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4
年-2025年网监中心云基 自合同签订
1 / / / 之日起一
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 年。
备软硬件维保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9062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及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09时30分。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普天路52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联 系 人:刘岩
电 话:13844859467
电子邮件: l13844859467@163.com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4年-2025年网监中心云基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软硬件维保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4年-2025年网监中心云基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软硬件维保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793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网监中心云基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终验后两年维保到期,目前设备已处于过保状态。当设备发生故障后无法进行维修,无法及时获得设备软件版本更新和补丁,容易被黑客利用漏洞进行攻击,增加网络安全风险,进而影响现网业务。为保障关键系统安全运行,能够及时预防故障发生,故障发生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处理,对迪普科技已过保设备进行采购维保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由厂商提供迪普网络及安全设备软硬件维保服务、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7*24小时受理,实时响应),备件更换服务,重要业务割接现场支持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规格型 服务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服务周期
号 区域
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4
年-2025年网监中心云基 自合同签订
1 / / / 之日起一
础设施迪普网络及安全设 年。
备软硬件维保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9062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及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09时30分。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普天路52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联 系 人:刘岩
电 话:13844859467
电子邮件: l13844859467@163.com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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