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建筑废品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某部建筑废品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 LYGY-2024-11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某部建筑废品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投标报价不低于91490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某部建筑废品处置项目。询价文件涉及的所有建筑废品清单,详见询价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部建筑废品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某部建筑废品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供应商须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保密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询价文件)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件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221号富雅东方B座2511室;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报名时须携带: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备注:上述所有资料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复印件1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询价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询价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神剑培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神剑培训中心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某部建筑废品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221号富雅东方B座2511室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神剑培训中心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人员携带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LYGY-2024-1101
2、项目名称:某部建筑废品处置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投标报价不低于9149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某部建筑废品处置项目。询价文件涉及的所有建筑废品清单,详见询价文件。
5.2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收购商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建筑废品运走。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供应商须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保密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询价文件)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件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221号富雅东方B座2511室
3、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
报名时须携带: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上述所有资料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复印件1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询价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询价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神剑培训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询价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单位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9-641331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冠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221号富雅东方B座2511室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8211981959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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