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环境集团车辆租赁项目---第四标段:租赁重型自卸车
朝阳环境集团车辆租赁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环境集团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双塔区友谊大街2号二楼办公室(东方装饰材料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20241118-0007
项目名称:朝阳环境集团车辆租赁项目
第四标段:租赁重型自卸车。
预算金额:重型自卸车0.7万元/台/月,2.1万元/月,5个月共10.5万元。
最高限价:重型自卸车0.7万元/台/月,2.1万元/月,5个月共10.5万元。
服务需求:本项目重型自卸车3台,参数:重型自卸车25立方,功能安装机械设备,如撒布机,功能:除雪滚刷底盘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朝阳环境集团车辆租赁项目共分6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所租车辆具有有效的行驶证,具有有效的保险。
3.2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11 月26 日至 2024年 12 月0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 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双塔区友谊大街2号二楼办公室(东方装饰材料城)
方式:现场领取纸质文件
资料费:人民币500元(领取文件后不予退还)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12 月17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 51-8 号山水鑫苑 4 号楼 8号门市房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
(https://www.ggzymlw.com/brand/,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南大街109号
联系方式:王部长 15304979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盾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 216 号中土大厦 13 楼
联系方式:张伟 15942158080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云盾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0150102000004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
电 话:1594215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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