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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航拍影像技术服务项目(无人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20:42:21  |   浏览量:2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2025年航拍影像技术服务项目(无人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411250015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航拍影像技术服务项目(无人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航拍影像技术服务项目(无人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航拍影像技术服务项目(无人机):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除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6 09:00到2024-12-02 17:00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207室)购买磋商文件。 (2)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868537390@qq.com)。 (3)报名材料: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6 14:30

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06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202室

七、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33号-29

联 系 人: 倪科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山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2-209室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17397956607

电 子 邮 件: 38685373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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