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服务(2025)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服务(2025)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ZJYHN202402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服务(2025)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8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聘请法律顾问,就日常法律事务向其提供专业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服务(2025)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服务(2025)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设立3年(含)以上,执业律师10人(含)以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执业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
3.4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2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1.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点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洛阳市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7号8幢一单元201室报名,合格者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2.报名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3)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4)加盖公章的本项目拟派律师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7号8幢一单元206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7号8幢一单元206室开标室
七、其他
洛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服务(2025)采购项目,采购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已具备采购条件。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服务(2025)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JYHN2024025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服务(2025)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8000元
最高限价:15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服务(2025)采购项目 158000 15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项目为洛阳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服务(2025)采购项目 ,共1个标段;
5.2采购内容:聘请法律顾问,就日常法律事务向其提供专业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设立3年(含)以上,执业律师10人(含)以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执业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
3.4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磋商文件
1.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点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洛阳市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7号8幢一单元201室报名,合格者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2.报名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本项目拟派律师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响应单位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洛阳市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7号8幢一单元206室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事项
磋商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洛阳市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7号8幢一单元206室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洛阳市公安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3803880206
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7号8幢一单元201室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1893791564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公安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38038802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7号8幢一单元201联 系 人: 许女士
电 话: 18937915642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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