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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兴安盟分公司2024-2026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17:54:24  |   浏览量:2   |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兴安盟分公司2024-2026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1752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加强中国电信兴安分公司办公室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保险采购流程,故启动本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内容为兴安盟电信车辆所涉及的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代

缴)、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车损不计免赔、三者不计免赔、车上司机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乘客责任险不计免赔、无法找至第三方(指定车辆)、玻璃单独破碎险(指定车辆)),现有33台辆车,如服务过程中须增加车辆则根据实际需求增加。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

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采购预算:含税220000.00元,为成本性支出(服务)。

服务地点:兴安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及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至以下任一条款到达时终止:

1、乙方供货数量或份额已达框架协议中规定的100%;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3《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23号规定的自主定价系数调整范围为:[0.5-1.5],该范围为车险行业必须遵守,如供应商报价超出该范围,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注: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车辆保险相关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审核).

2.1.4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以保单出具时间为准)的团体(即单位)非营业性车辆保险类项目实施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对应至少一份的保单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对应至少一份的保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

2.2本项目仅接受保险公司响应,不接受保险代理商响应。供应商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仅允许同一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响应,若同一公司多个分支机构响应,其响应将全部被否决;

2.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00至2024年11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开启记录(唱价记录)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唱价记录表-签章位置处进行电子签章),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唱价)过程及内容。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委西北500米电信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项目联系人:兰艳迪、王丹丹、郭丹丹、金喆、范娜

联系人电话:范娜18742489980、王丹丹18627730999电子邮件:fanna.jszbtx@chinaccs.cn

邮编:21000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兴安盟分公司2024-2026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1752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加强中国电信兴安分公司办公室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保险采购流程,故启动本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内容为兴安盟电信车辆所涉及的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代

缴)、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车损不计免赔、三者不计免赔、车上司机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乘客责任险不计免赔、无法找至第三方(指定车辆)、玻璃单独破碎险(指定车辆)),现有33台辆车,如服务过程中须增加车辆则根据实际需求增加。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

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采购预算:含税220000.00元,为成本性支出(服务)。

服务地点:兴安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及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至以下任一条款到达时终止:

1、乙方供货数量或份额已达框架协议中规定的100%;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3《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23号规定的自主定价系数调整范围为:[0.5-1.5],该范围为车险行业必须遵守,如供应商报价超出该范围,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注: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车辆保险相关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审核).

2.1.4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以保单出具时间为准)的团体(即单位)非营业性车辆保险类项目实施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对应至少一份的保单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对应至少一份的保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

2.2本项目仅接受保险公司响应,不接受保险代理商响应。供应商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仅允许同一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响应,若同一公司多个分支机构响应,其响应将全部被否决;

2.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00至2024年11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开启记录(唱价记录)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唱价记录表-签章位置处进行电子签章),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唱价)过程及内容。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委西北500米电信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项目联系人:兰艳迪、王丹丹、郭丹丹、金喆、范娜

联系人电话:范娜18742489980、王丹丹18627730999电子邮件:fanna.jszbtx@chinaccs.cn

邮编:21000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兴安盟分公司2024-2026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1752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加强中国电信兴安分公司办公室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保险采购流程,故启动本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内容为兴安盟电信车辆所涉及的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代

缴)、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车损不计免赔、三者不计免赔、车上司机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乘客责任险不计免赔、无法找至第三方(指定车辆)、玻璃单独破碎险(指定车辆)),现有33台辆车,如服务过程中须增加车辆则根据实际需求增加。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

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采购预算:含税220000.00元,为成本性支出(服务)。

服务地点:兴安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及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至以下任一条款到达时终止:

1、乙方供货数量或份额已达框架协议中规定的100%;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3《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23号规定的自主定价系数调整范围为:[0.5-1.5],该范围为车险行业必须遵守,如供应商报价超出该范围,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注: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车辆保险相关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审核).

2.1.4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以保单出具时间为准)的团体(即单位)非营业性车辆保险类项目实施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对应至少一份的保单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对应至少一份的保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

2.2本项目仅接受保险公司响应,不接受保险代理商响应。供应商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仅允许同一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响应,若同一公司多个分支机构响应,其响应将全部被否决;

2.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00至2024年11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开启记录(唱价记录)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唱价记录表-签章位置处进行电子签章),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唱价)过程及内容。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委西北500米电信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项目联系人:兰艳迪、王丹丹、郭丹丹、金喆、范娜

联系人电话:范娜18742489980、王丹丹18627730999电子邮件:fanna.jszbtx@chinaccs.cn

邮编:21000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兴安盟分公司2024-2026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1752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加强中国电信兴安分公司办公室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保险采购流程,故启动本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内容为兴安盟电信车辆所涉及的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代

缴)、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车损不计免赔、三者不计免赔、车上司机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乘客责任险不计免赔、无法找至第三方(指定车辆)、玻璃单独破碎险(指定车辆)),现有33台辆车,如服务过程中须增加车辆则根据实际需求增加。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

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采购预算:含税220000.00元,为成本性支出(服务)。

服务地点:兴安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及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至以下任一条款到达时终止:

1、乙方供货数量或份额已达框架协议中规定的100%;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3《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23号规定的自主定价系数调整范围为:[0.5-1.5],该范围为车险行业必须遵守,如供应商报价超出该范围,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注: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车辆保险相关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审核).

2.1.4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以保单出具时间为准)的团体(即单位)非营业性车辆保险类项目实施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对应至少一份的保单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对应至少一份的保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

2.2本项目仅接受保险公司响应,不接受保险代理商响应。供应商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仅允许同一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响应,若同一公司多个分支机构响应,其响应将全部被否决;

2.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00至2024年11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开启记录(唱价记录)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唱价记录表-签章位置处进行电子签章),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唱价)过程及内容。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委西北500米电信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项目联系人:兰艳迪、王丹丹、郭丹丹、金喆、范娜

联系人电话:范娜18742489980、王丹丹18627730999电子邮件:fanna.jszbtx@chinaccs.cn

邮编:21000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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