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市属国有建筑屋顶及公共区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省河源市市属国有建筑屋顶及公共区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日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河源市市属国有建筑屋顶及公共区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源市源城区东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源市市属国有建筑屋顶及公共区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709388°,北纬23.767038°。项目占所在建筑屋顶及公共区域面积374497.67平方米,主要建设教育建筑、政府单位、医疗建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厂房等。本项目充分利用市属国有建筑约374497.67m²开发屋顶及公共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设计安装76272块标准功率为590Wp的规格高效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45MWp,交流侧拟装机容量为38.58MW。其中混凝土屋顶占88%,总容量39.6MWp;瓦房屋顶占12%,总容量5.4MWp。项目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上网模式,接入方案按实际单个项目情况及屋顶光伏板装机容量选择380V或10KV接入方案。最终光伏电站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电站建成后在运行期25年总发电量为121497.78万kWh,年平均发电量4859.92万kWh。
范围:木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源市市属国有建筑屋顶及公共区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源市市属国有建筑屋顶及公共区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3.3投标人或者三个单位以内的联合体(施工方牵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设计负责人相应的光伏发电业绩证明文件。
3.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纳税信用等级: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o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本项日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9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一)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国家规定可以二维码查询真伪的除外),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投标登记。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二)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中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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