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施工第一合同段招标公告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施工第一合同
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 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粤发改招投标核准〔2024〕1 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以 粤交基〔2024〕743 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资本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5%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投入 ,招标人为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项目呈南北走向,起点接常虎高速,终于广深沿江高速,途径虎门镇、长安镇和滨海湾新区,路线全长约 5.843km。横断面宽度采用 17m(分离式)、34.5m(整体式),主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设中隧道735m/1座(塘尾山隧道);主线特大桥 3122.2m/2 座(振安路高架桥和建安路高架桥),大桥 1417.239m/3 座;互通立交2座(五点梅枢纽立交和长安枢纽立交),安全设施与景观绿化5.843km。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施工第一合同段,包括五点梅互通隧道口以北主线YK57+032~K59+317,长约 2.285km;五点梅互通 A、E、F、G 匝道,长约 5.393km。本标段桥隧比94.9%。
2.2 建设地点
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3 招标范围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施工第一合同段,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涵、隧道等工程。
2.4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12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工程交工验收日期:2028年6月29日。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类 1 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1。
标段类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 备注
别 (KM) 资质要求
B类桥 / YK57+032~K59+317 2.285km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 具备住房 资 格 审隧比较 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 城乡建设 查 条 件
大工程 程施工第一合同段, 主管部门 附录1至
(桥隧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 核发的公 附录7,比≥ 清单所含内容,包括 路工程施 详 见 附
35%) 但 不 限 于 主 线 工总承包 件2
YK57+032~K59+317 一级或以
以及五点梅互通枢纽 上资质。
立交 A、E、F、G 共
4条匝道范围内路基、
桥涵、隧道等工程。
注:1、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 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下同)"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不能参与该项目的后续土建工程(路面标除外)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同)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下同)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 登 记 , 并 在 广 东 省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http://jtcbs.gdcd.gov.cn:30887/tenderlogin) 进行账号注册。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每标段收取 1,000 元,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需要按标段数量分别进行费用缴纳)。投标人须将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到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由技术支持单位收取,须用单位账户转账,转账备注中写明项目名称。
技术支持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账号 3602028519202301018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工、林工020-39185477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11时30分。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1时30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12日11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1时30分将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广 东 省 · 东 莞 市 )(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下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同)、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dgjtjt.com.cn/,下同)以及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gyl.dgjtjt.com.cn/,下同)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欢迎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重点举报内容:一是强揽项目、围标串标、恶意竞标;二是强迫交易、堵路阻工、敲诈勒索,干预项目实施;三是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四是煽动群众闹事缠访,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五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其它涉黑涉恶问题。
举报电话: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扫黑办0769-22002528,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监督0769-22002153。
2024 11 21
附件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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